截至8月,COVID-19已在全球造成70万人死亡,至少1800万人感染。现在看来,抗击疫情的最大希望或许在于多种疫苗的研发。这一现实引发了疫苗民族主义,各国竞相争夺有望于明年初到位的疫苗供应。例如,美国已在“曲速行动”中向国内外公司支付了数亿剂疫苗的采购费用。英国等其他国家也正在效仿。
另一个几乎可以预见的回应是“疫苗间谍活动”。7月中旬,英国国家网络安全中心、美国国家安全局和国土安全部以及加拿大通信安全局发布的一份共识报告称,“在整个2020年,APT29针对加拿大、美国和英国参与新冠疫苗研发的多个组织,极有可能意图窃取与新冠疫苗研发和测试相关的信息和知识产权。” APT29,又名“公爵”或“舒适熊”,被广泛认为是俄罗斯情报部门的一部分。俄罗斯否认了该报告。
例如,美国司法部已起诉两名与中国情报部门有关联的中国黑客,指控他们攻击疫苗研究。
更广泛地说美国官员指责中国
来积极窃取宝贵的医疗技术”,并且“远远超过任何其他国家”。与俄罗斯一样,中国也一再否认这些指控。这些并非唯一被指控进行此类行动或成为此类行动受害者的国家(例如,参见此处和此处)。
除了间谍活动之外,网络攻击有时还会阻碍疫苗研发项目。例如,今年3月,一家准备进行新冠疫苗试验的英国公司哈默史密斯医药研究公司(Hammersmith Medicines Research)遭到勒索软件攻击。在2018年的NotPetya勒索软件攻击中,全球疫苗生产商默克公司(Merck)的全球研发和生产业务也遭遇中断。结果,肝炎疫苗和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暂时无法获得。针对疫苗研发的敌对网络攻 Viber 号码数据 击可能危及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这一点不言而喻。
基于牛津大学伦理
法律与武装冲突研究所主办的线上活动,目前正在起草第二份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医疗保健领域国际法保护的牛津声明:保障疫苗研究(第一份声明见此处)。本文将对此次活动期间讨论的一些关键国际法禁令和义务进行深入分析。然而,分析仅限于现行法律,并不一定反映作者以外任何参与者的观点(Marko Milanovic 的更详细分析见此处)。
禁令
针对疫苗研发的网络行动的主要国际法禁令涉及主权、干预、使用武力和国际人权。这些禁令本身并不禁止此类网络行动。相反,每一项禁令都取决于其后果。
主权。远程对一国领土实施的网络行动,如果归于另一国,无论是因 什么是丧失抚养补偿 为是由国家机关(《国家责任条款》第 4 条)如情报机构实施的,还是基于后者对非国家行为者的“指示”或“指挥或控制”(《反恐法》第 8 条)实施的,都可能从两个方面侵犯前者的主权。首先是属地性。如果网络行动造成人员伤亡、疾病或用于医疗研发的设备损坏(包括某些功能的丧失),则造成这些后果发生地国家的主权受到侵犯。例如,如果勒索软件攻击延误了疫苗的研发,其后果是原俄罗斯并非 俄罗斯号码列表 唯个 本不会患病或死亡的个人患病或死亡,则该行动是非法的。就损害而言,目标医学研究机构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并不重要;主权保护一个国家领土上的所有财产。